海关总署发布新名单 我国获批新增天津港等9个粮食进口口岸
本网讯 据微港口消息,5月8日,海关总署发布2019年第81号《关于公布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名单的公告》,公布了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名单。根据这份名单,天津港、盘锦港等9个口岸获批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意味着这些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正式通过验收,具备进口粮食的条件和资质。
海关总署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对部分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获准成为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的名单有:
天津港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
盘锦港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
如皋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
郑州铁路东站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
郑粮雏鹰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
汕头广澳码头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
贵港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
成都铁路场站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
兰州铁路中川北站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
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原称进境粮食指定口岸,是国家为了防范和降低进境粮食传带外来有害生物和潜在风险,对进境粮食实行指定口岸制度。据微港口(微信ID:weigangkou)了解,不取得进境粮食指定口岸资质,不能从境外进口粮食,2018年原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能并入海关总署后,海关总署将进境粮食指定口岸更名为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
天津港等9个口岸获批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标志着这些口岸正式获批成为进境粮食指定口岸。由于今后准许进口小麦、高粱、玉米等粮食,相关口岸业务范畴得到拓展,完善了口岸功能;获批成为进境粮食指定口岸,可直接从外进口粮食,减少物流环节和转运损耗,有利于降低物流成本,为本地及周边地区企业提供便捷的物流服务,并促进本地保税物流业务的开展;另外,直接开展进口粮油业务,可有效控制外来生物风险,也将改变传统的贸易发展格局,进一步保障粮食安全,进一步夯实了对外开放承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