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太仓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及2016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计划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5年度太仓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及2016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4 11:15:07
各区镇企管局(经发局、企管站、经发中心)、财政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2015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苏财工贸〔2015〕19号)和《关于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苏财工贸〔2015〕126号)的要求,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太仓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太政办〔2015〕131号)文件、《关于印发太仓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太财工贸〔2015〕58号),现开展2015年度太仓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申报工作。同时,同步开展2016年度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购置计划的申报工作。
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2015年度太仓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2016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计划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
(1)2015年度太仓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报,请相关企业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所在区管委会(镇政府),由区镇核实汇总后以文件形式上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汽车销售机构(4S店)申请私人领域新能源乘用车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请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直接报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 2016年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购置计划申报,请各镇(区)负责核实并汇总本地区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购置计划,并填写太仓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计划申报表(附件5),将表格电子版报送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申报注意事项:
1、企业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不得申报财政补贴。
2、挂靠物流企业的物流车不在补贴范围内。
3、各申请财政补贴资金的企业,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将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
申报要求和表格可从市经信委网站自行下载,网址:
联系人:经信委产业投资科 董小菁
联系电话:53573259 邮箱:24003205@qq.com
附件: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报材料要求
2、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
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公共领域)
4、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私人领域)
5、太仓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计划申报表
太仓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太仓市财政局
二○一六年一月四日
信息来源:太仓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