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再出台28条举措 预计可降低物流成本约14.6亿元
11月5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11月4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行解读。现代快报记者从现场获悉,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提出28条政策措施,涉及降低税费负担、用地成本、用工成本等8个方面,根据估算,预计可为实体经济企业降本减负600亿元左右。
省政府副秘书长张乐夫介绍,2016年以来,江苏先后出台了三轮降本减负政策措施,共提出70条降本减负政策措施,累计为实体经济企业减负降负约3300亿元以上。此次在系统梳理前三轮政策意见实施情况,贯彻落实国家近期降本减负有关政策,充分借鉴广东、山东、浙江等兄弟省份近期出台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并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出新一轮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预计将进一步为企业降本减负600亿元。
降低税费负担,307亿元!
国家级科技孵化器等相关税收优惠扩大至省级
在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方面,《措施》主要围绕降低相关商品进口关税税率,国家级科技孵化器等免征房产税、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扩大至省级,调整印花税征收标准,财政性资金税收减免,鼓励外商扩大再投资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巡视员周毅彪表示,这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力度还是很大的,预计减轻企业税费负担307亿元左右。
他举例说,《措施》第4条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据向税务部门了解,全省预计有1100亿元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按25%税率测算减税约275亿元。”同时,他也提醒,这里提及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中央、省、市、县财政给予的资金,但由于接受资金的有高校等实际不缴纳所得税的非营利组织、低税率企业,所以有270亿是企业实际得到的好处。
降低用地成本,10亿元!
下调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最低税额
为降低用地成本内容,周毅彪介绍,《措施》主要围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工业用地出让底价、土地出让竞买和履约保证金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预计降低用地成本约10亿元。自2017年1月1日起,江苏省已执行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额标准。目前,设区市市区土地最多划为四个等级,对应执行的税额标准区间为2-18元。
在全国已处于较低水平的基础上,《措施》提出,适当下调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最低税额,大城市从3元降至1.5元、中等城市从3元降至1.2 元;小城市从2元降至0.9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从2元降至0.6元,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降低用工成本,90亿元!
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在进一步降低用工成本方面,全省将贯彻落实好国家统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相关部署安排,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已定部署,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对此,《措施》在继续实施现行有关社保费率政策、调整职工医疗保费费率等方面提出相对原则性的政策措施,根据估算,预计可降低用工成本90亿元左右。
周毅彪解释说,由于国家正在抓紧研究适当降低全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相关事宜,同时江苏省相关社保政策还未到期。如:今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江苏省已将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19%、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至1%的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因此,这方面政策内容主要作原则性表述,为今后对接国家即将出台的社保政策留有余地、保留空间。
降低用电成本,118亿元!
进一步扩大交易电量规模、参加交易用户范围
在降低用电成本上,《措施》围绕进一步扩大电力市场交易规模、节约用户电力项目投资成本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预计可降低用电成本118亿元左右。
其中在电力市场交易方面,在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规模约为1800亿千瓦时、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所有用户全覆盖的基础上,《措施》提出进一步扩大交易电量规模、参加交易用户范围,2019年市场交易电量将进一步扩大至3000亿千瓦时左右,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范围将扩大到全部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大工业及一般工商业用户,交易规模比2018 年增长了167%。
降低物流成本,14.6亿元!
实施规范公路收费、加大通行费优惠等政策举措
在降低物流成本方面,《措施》在规范公路收费、降低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提高“运政苏通卡”优惠幅度、相关集装箱车辆通行费优惠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根据估算,预计可降低物流成本约14.6亿元。
其中,2019年撒除到期普通公路收费站18个,将减少征收通行费2.2亿元;在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方面,江苏省占比91%的1.0以上乘用车及中型客车执行最低法定税率,大型客车、货车等占比9%的车型略高于最低法定税率,和长三角其他省份基本一致,《措施》提出车船税适用税额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预计减税约3.2亿;在通行费优惠方面,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累计建成ETC车道1126条,ETC用户683万户,运政苏通卡在现行9折优惠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至8.5折优惠,预计减免通行费约3.6亿元;对进出南京、连云港(601008)、大仓港等3个港口的集装箱运输车辆和中欧班列主要装车点、集货点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给予优惠,预计约5.6亿元。
降低融资成本,50亿元!
设立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
《措施》主要围绕改进融资支持机制、完善应急转贷机制、大力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预计降低融资成本约50亿元左右。其中, “支持各地设立财政出资的公益性转贷基金为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转贷过桥服务”、“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3亿元,设立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并实行动态补偿机制”等,这些都是力度比较大、比较实的政策措施。
降低创新成本,10亿元!
高层次人才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可税前扣除
围绕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措施》在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投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大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创新产品应用、探索政府采购首购首用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排施。比如,企业引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省委、省政府近期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为叠加放大降低创新成本的政策效应,《措施》将其中涉及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作了强调。上述政策措施实施后,预计降低企业创新成本约10亿元左右。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5亿元!
11月10日起,首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措施》提出,自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同时,同时推进“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建设,全面实现“3550”改革目标,力争今年年底前全省全面实现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一般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全流程5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根据估算,预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5亿元左右。
周毅彪透露,近期江苏省还将出台《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