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仓市反走私综合治理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管委会,浏河镇、浮桥镇、璜泾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太仓市反走私综合治理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仓市反走私综合治理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反走私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私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苏州市人民政府对全国打私办将苏州市列为“反走私综合治理重点整治地区”通报情况的整改方案》,全力以赴推进好太仓辖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源头管控、条块结合、权责一致、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统筹协调的原则,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尽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太仓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二、整改目标
充分认清当前我市长江口水域非设关地严峻复杂的走私形势,发挥我市各级政府本行政区域反走私工作主体责任和基础作用,切实提升各职能部门打私合力,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反走私综合集中整治,堵塞海(江)域管控漏洞,坚决守住绝不能让我市成为新的走私热点地区的底线,既确保通报问题有效整改,同时又实现长效治理。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太仓市反走私综合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整改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太仓市反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整改小组下设综合协调、船舶整治、码头(闸口)整治、人员清查、车辆整治、油库整治、市场整治、案件查处、口岸监管等9个工作组。其中,8个工作组由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配合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针对打私各环节重点开展打击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对具体整改任务抓好落实。
四、整改步骤
按照《苏州市人民政府对全国打私办将苏州市列为“反走私综合治理重点整治地区”通报情况的整改方案》有关要求,我市的整改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研究部署阶段(3月)。
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及各专业小组,对辖区各区域走私形势、反走私现有基础工作等开展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制订整改方案及专项行动,在征求各职能部门和板块意见后进行修订完善,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步骤、职责分工,部署推进整改工作。
(二)整改实施、专项整治阶段(4~6月)。
整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整改方案的内容、分工和时限要求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指导协调与督促落实。各专项整治组按照整治计划表内容,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综合协调组定期向苏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三)总结反馈、阶段上报阶段(7月)。
各牵头部门认真总结评估各项整改措施落实的情况、取得的实际效果、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全面落实的计划打算。综合协调组汇总形成整改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苏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报告。
(四)持续深化、建立长效阶段(8~12月)。
对需年内和中长期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抓好落实,及时向苏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进展情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规范今后的各项打私工作举措,形成反走私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五、专项整治行动
打击走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购、运、储、销”各环节监管必须做到环环相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通过建立责任明晰、协作流畅、运行高效的联合打私协作机制,构建“江上拦、岸上堵、陆上查、口岸控”全方位的打击网络。近期围绕非设关地走私综合治理各环节,重点开展以下8项专项整治行动。
1. 船舶专项整治行动。由太仓海事局会地方海事处牵头,联合海警支队、公安、海关、渔政及边检等单位,共同开展水上联合巡查,加大各类海事违法行为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辖区长江和内河水域的水面管控能力。要重点开展进入太仓辖区船舶跟踪检查,通过建立“定期组织、不定时开展”的巡查机制,提升长江太仓段“三无”船舶、非法入境船舶查处力度,重点打击擅自关闭AIS、水面非法接(过)驳货物等违反安全航行规定的行为。积极发挥封堵、拦截、过滤的作用,对各类“三无”船舶、非法改装船舶、虚假船名船舶,坚决依法查扣、清理销毁,对“飞的”等小型非法船舶吊装上岸,形成震慑作用。对在水域执法过程中发现装载成品油、白糖、冻品等来源不明或者有走私嫌疑的,及时向海关通报。
2. 码头(闸口)专项整治行动。由属地政府牵头,联合交通、公安、海事、市场监管、商务及应急管理等单位,进一步加强沿江沿河码头的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未安装视频监控、联网监管的码头限期整改;对沿江沿河未经批准建设的非法码头开展专项清查整治,取缔拆除未审批码头,对取缔后的码头进行场地清理、覆土整平,杜绝非法码头死灰复燃。由市水利局牵头,联合交通、城投等单位,抓好新浏河、杨林塘、钱泾、七浦塘等闸口的管理,完善过闸船只登记制度,严格落实过闸船只手续审核。
3. 人员清查专项行动。由市公安局牵头,联合属地政府、海关等单位,加强辖区外来人口的管理,加大对重点辖区排摸,密切关注重点地区从事油品、白糖、冻品等交易的人员,掌控沿江沿河重点道路、码头、油库、糖库及重点人头信息,为全市打击走私提供及时有效精准的信息和线索。
4. 车辆整治专项行动。由市公安局牵头,联合交通、商务、市场监管及属地政府等单位,开展非法油罐车、冷柜车等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强化陆路监测,对高速、国道、省道重点路段,特别是通往码头、油库的公路主干道加强巡查防控,加大对油罐运输车、集装箱冷柜车的巡查检查力度。依法处理涉及非法改装及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机动车,做好二线拦截。
5. 油库整治专项行动。由市商务局牵头,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环保及属地政府等单位,开展地下油库、非法存储无合法来源证明油品专项清查整治,加大存在安全隐患、油品泄漏等污染问题的治理力度,坚决取缔手续不全的非法加油点、油库。
6. 市场整治专项行动。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公安、商务、应急管理及属地政府等单位,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成品油、白糖、冻品市场专项整治,全面整顿流通领域私货交易,阻断走私末端销售链条。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管,联合开展对市场流通领域成品油、白糖、冻品市场以及相关仓库的专项清查和整治,核查经营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销货凭证是否合法齐全、流向是否清楚,重点查处非法经营、买卖无合法来源证明货物等违法行为。
7. 案件查处专项行动。由太仓海关牵头,根据苏州海关缉私分局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打击非设关地走私“国门利剑”联合专项行动。深化与公检法等部门及各专项行动组之间的配合协作,做好现场查处等环节的提前介入,加快案件移交、办理速度。加大非设关地走私案件线索排查分析,对非法存储、销售成品油、食糖、冻品等重点走私商品的窝点,强化侦查破案和滚动打击,达到“打击一个,威慑一片”的效果。力争以重大案件的侦破、重点走私团伙的瓦解,形成反走私的压倒性态势。
8. 口岸监管专项行动。由太仓海关牵头,联合口岸各相关单位加强太仓口岸监管区的正面监管,重点打击进口“洋垃圾”、象牙等濒危物种、芬太尼等精神药品的非法走私行为。
六、工作要求
1. 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反走私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认清我市打击非设关地走私的严峻形势,理解走私活动对我市营商环境、城市形象、群众生命健康的严重损害,把握做好反走私工作对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的极端重要性,按照苏州市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我市打击走私8个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整治突出走私问题,不断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2. 强化担当意识。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作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机构、充实人员,把打击走私违法犯罪和中央扫黑除恶的重大部署相结合,勇于亮剑、狠抓攻坚,重点打击保护走私、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勇于担当、开拓进取的精神扎实开展工作,坚决扛起反走私的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3. 建立规范机制。一是建立工作专班和信息交流制度。从海关、海事、公安、交运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整治工作专班,针对重点涉税商品、重点渠道、重点行业的走私违法活动部署开展专项打击。每周组织专项行动组牵头单位召开大案分析通报会议,完善包括案件线索移交、情报信息交流、处罚执行通报等在内的联系制度。每季度召开反走私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对有关单位打私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分析研究走私违法风险可能出现新形势、新变化。二是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和优化执法流程。牢固树立“一盘棋、一张网、一条心”理念,突出集群作战优势,进一步优化执法流程,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各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提高移送案件的成功率、责任追究的惩处力。三是建立奖惩和监督问责机制。对在反走私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破获案值巨大、涉案人员众多、瓦解犯罪团伙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整改工作消极怠慢,经提醒后仍无改进的单位和个人,报整改领导小组进行问责。
4. 完善保障措施。一方面,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辖区非设关地的反走私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巡防整体联动,在沿江沿河重点码头和航道增设高清探头,并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维护,及时排查、整治非法修建的码头,做好查扣船舶与车辆的保存。另一方面,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打私经费保障与人员配备,加大反走私经费投入,把各专项行动经费列入预算,进一步补充反走私的人员配置,破解反走私人力不足、打私效能持续性不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