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互联网+”高效物流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促进道路货物运输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培育现代物流市场新业态,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2019年9月 6日,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工作部署,2016年8月,我部在全国启动了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三年来,在各方的参与和支持下,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明显成效,制约无车承运(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网络货运经营)发展的政策瓶颈不断突破,依托互联网的物流平台发展模式探索创新,对带动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针对新业态发展的法规制度仍不健全,对无车承运人(网络货运经营者)的法律定位、行为规范以及监督管理缺乏明确规定,造成新业态运行不规范并制约了行业健康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道路货运和推进“互联网+”物流新业态发展工作。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要“推动货运经营整合升级、提质增效,加快规模化发展、连锁经营”。李克强总理、刘鹤副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也多次对“互联网+物流”作出重要批示指示。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16号),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无车承运人等道路货运新业态”“加快制定出台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规范“互联网+”物流新业态发展。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明确要求,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促进网络货运经营规范有序发展,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无车承运试点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办法》,对网络货运经营者的法律定位、行为规范及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起草原则
《办法》依据既有法律法规,以培育壮大物流新业态、新动能为目标,坚持鼓励发展、包容审慎、问题导向、创新监管的原则,构建了网络货运经营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
一是坚持鼓励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有关部署,鼓励现代信息技术在道路货运领域的创新应用,积极支持网络货运新业态创新发展。
二是坚持包容审慎。在鼓励创新的基础上,着力强化网络货运经营者的全程运输责任和依法纳税义务,坚守运输安全“底线”和税收安全“红线”,加强对不规范运营行为的监管,引导网络货运新模式健康发展。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总结全国无车承运人试点经验,针对新业态发展中存在的法律定位不清晰、行为规范不明确、监督管理不完善等突出矛盾和难点问题,着力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四是坚持创新监管。以提高监管效能、优化服务水平为目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网络货运经营的运行监测和监管,建立交通运输、税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4章30条,分为总则、经营管理、监督检查和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定义与法律地位。《办法》将“无车承运”更名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并对其定义和法律地位进行了明确界定。同时,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以不增设许可、不突破既有法律法规为基本原则,确定了网络货运经营条件,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发展新业态。
二是严格经营管理。《办法》从保障安全、维护权益、提高服务角度出发,对网络货运经营者有关承运车辆及驾驶员资质审核、货物装载及运输过程管控、信息记录保存及运单数据传输、税收缴纳、网络和信息安全,货车司机及货主权益保护、投诉举报,服务质量及评价管理等作了系统规定,合理界定了平台责任,规范平台经营行为。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办法》明确了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网络货运运输安全、权益保护和服务质量等有关管理工作职责,以及税务部门对网络货运经营者的税收征管工作职责;建立了网络货运运行监测管理制度及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完善了信息共享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行业自律等手段,构建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
部党组第五、第六巡回指导组联系单位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综述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3个月来,在交通运输部党组的有力领导下,部党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第五、第六巡回指导组联系的19家单位,紧密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努力创造性开展主题教育各项工作,达到了主题教育的预期目的。
形式不拘一格内容紧贴行业
主题教育持续3个月,各联系单位落实“规定动作”有力有序、开展“自选动作”有声有色,高质量推进主题教育深入进行。
济南海事局在日常严格执行“晨学一刻钟”线下学习和“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线上学习有机结合。河北海事局党组坚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依托“冀之海”微信公众号开辟主题教育“微学习”专栏,抓住碎片时间实现随时随地学。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以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一次实地参观教育、观看一部主题教育片、支部书记讲一堂微型党课、开展一次与客户单位联学“五个一”为载体,做好经常性教育。
不少单位还结合地域、行业特色,创新开展主题教育工作。中国交通报社有限公司以媒体融合发展、行业宣传机构设置等为调研题目,为部有的放矢地做好交通运输新闻舆论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人民交通出版传媒管理有限公司结合企业高质量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出“讲好交通故事”“助力交通强国文化建设”等研讨课题。海南海事局机关业务党支部组织开展了以“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做新时代水上交通安全卫士”为主题的2019年海南环岛及西沙海域联合巡航活动,将巡航与上党课相结合,有效维护辖区水上通航秩序与安全。
检视有辣味整改出实招
围绕138个专题调研,形成133份调研报告,班子成员累计上党课121次,参加党课人员累计1.16万人次;主题教育期间整改问题365个;专题民主生活会期间班子查摆问题455个,初步提出整改措施1100余条……
3个月,一个“改”字贯穿始终。各单位立查立改、即知即改,能够当下改的,明确时限和要求,按期整改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盯住不放,明确阶段目标,持续整改。
检视问题中,烟台打捞局对重点问题对照党章党规逐条逐项查找差距,班子成员自我查找差距问题56项,互相提醒意见建议47条。山东海事局党组检视问题突出“准”字,聚焦个人思想和实际工作两个层面,前后对问题清单多次滚动排查,制定了27项检视问题清单并明确了3个阶段整改计划表。
整改落实中,各单位将为民服务解难题作为重要使命。连云港海事局在调研的基础上,为服务对象解决游艇适任船员紧缺、施工船开工前核查增加成本等问题。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针对游艇检验发证效率不高,游艇产业链不完整、不平衡等问题,联合游艇设计、制造、修理等相关方,推出了共同打造海南自贸区(港)游艇品牌等八大举措。
把握单位特点全程精准指导
各单位主题教育工作始终紧扣主题、同步推进,这有赖于巡回指导组对各单位工作的全程督导全面参与。
第五巡回指导组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各单位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及时分享给部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创新指导方式,通过专题讲座“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重大举措”实现了联学共建。第六巡回指导组针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不充分的问题,制定了“三叫停”标准:民主生活会准备不充分叫停,自我批评不深刻叫停,相互批评没有“辣味”叫停。
第五、第六巡回指导组还将“七不两约谈”的随机抽查访谈作为巡回指导工作的利器,全面了解访谈对象对单位学习教育情况和应知应会内容的熟悉程度,针对存在访谈对象对访谈内容“一问三不知”情况的单位,约谈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约谈访谈对象所在党支部书记。
3个月的持续督导中,第五巡回指导组参加联系单位调研活动21次,集中学习研讨、主要领导专题党课22次,调研成果交流会10次;第六巡回指导组对联系单位报送的各类会议材料、问题清单、整改实施方案等,逐一认真审核,先后提出修改意见1253条,退回补充完善46篇次,对4家第一轮检视问题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在路上。交通运输部系统各单位将继续树立高标准,使思想、能力、行动始终跟上党中央要求,跟上新时代的前进步伐。
刘小明出席首届丝路海运国际合作论坛
9月7日,以“共商港航合作、共建丝路通道、共享经贸繁荣”为主题的首届丝路海运国际合作论坛在厦门开幕。福建省委书记于伟国作主旨演讲,省长唐登杰主持开幕式。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出席论坛并作开幕致辞,提出要秉承丝路精神,深入合作交流、扩大合作领域、挖掘合作潜力、达成合作项目,共同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走深走实,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刘小明表示,共建“一带一路”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6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交通运输部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一带一路”交通互联互通实现重大突破。
刘小明强调,下一步,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深化务实合作,聚焦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努力构建高效畅通、经济便利的陆海空邮一体化物流网络,提升运输便利化水平,提升口岸通关服务效率,推动降低物流成本,加快形成基础设施、制度规章、人员交流“三位一体”的互联互通大格局。要着力建设世界一流强港,推动港口提质增效升级,着力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要推进航运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海上运输便利化,持续扩大航运业对外开放,深化国际航运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海运治理。
据悉,福建“丝路海运”是国内首个以航运为主题的“一带一路”国际综合物流服务品牌和平台,2018年12月24日正式启动运营。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2019年8月29日至9月4日)
一、ETC推广发行情况
全国新增ETC用户469.62万(日均67.09万),环比减少48.54万、下降9.38%,完成周发行任务的113.06%。截至9月4日,全国ETC用户累计达到12137.66万,完成发行总任务的63.6%;其中,2019年新增ETC用户4481.96万,比去年年底增长了58.54%。
29个联网收费省份中,有19个超额完成了周发行任务,完成进度位居前10名的省份依次是:北京(240.68%)、湖北(190.22%)、安徽(185.19%)、甘肃(183.8%)、陕西(178.15%)、辽宁(161.56%)、山东(151.3%)、福建(138.16%)、湖南(133.17%)和山西(128.83%);位居后10名的省份依次是:新疆(52.05%)、黑龙江(57.48%)、云南(65.93%)、内蒙古(75.09%)、河北(79.83%)、上海(85.11%)、广西(87.4%)、广东(89.35%)、重庆(92.15%)和江西(95.65%)。
二、ETC门架系统建设情况
全国ETC门架系统建设新开工2301套,占总计划的9%;完工2552套,占总计划的10%。截至9月4日,全国累计开工23572套,占总计划的92.1%;其中,已完工8089套,占总计划的31.6%。
29个联网省份全部开工。累计开工率位居前10名的省份依次是:浙江(100%)、河北(100%)、江苏(100%)、湖北(100%)、福建(100%)、辽宁(100%)、吉林(100%)、天津(100%)、湖南(99.1%)和上海(99%);位居后10名的省份依次是:云南(59.1%)、青海(59.1%)、广东(78.8%)、北京(81.3%)、内蒙古(83.5%)、贵州(84.3%)、河南(87.1%)、广西(88.3%)、重庆(88.3%)和黑龙江(89.3%)。
三、ETC车道建设改造情况
全国ETC车道建设改造新开工9165条,占总计划的17.8%;完工2234条,占总计划的4.3%。截至9月4日,全国累计开工28239条,占总计划的55%;其中,已完工6093条,占总计划的11.9%。
29个联网省份中,累计开工率位居前10名的省份依次是:江苏(100%)、辽宁(98.1%)、天津(97.3%)、青海(88.5%)、甘肃(87.6%)、河北(85.7%)、新疆(84.1%)、湖南(81.4%)、江西(73.6%)和湖北(71.7%);位居后10名的省份依次是:北京(5.8%)、内蒙古(8%)、重庆(18.7%)、广东(19.6%)、宁夏(20.6%)、云南(23.2%)、上海(27.3%)、四川(27.6%)、山西(30.1%)和吉林(30.8%)。